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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新改的《教师保护法》  [荐]
 
作者: onlyone 发表日期: 2008-07-07 复制链接 收藏

我新改的《教师保护法》  [荐]     

作者: 草上飞

总则:保护教师的合法权利和人生安全
第一章学生篇
一.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暴力使老师致残,判处学生主犯有期徒刑15~20年,从犯5~10年,(后既使有立功也不得减免)并受经济处罚20万元(未成年同),如经济无法偿还则判家长20年有期徒刑.
二.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暴力使老师致死,判处学生主犯有期徒刑20~30年,从犯5~10年,(后既使有立功也不得减免)并处罚金50万(未成年人同),如经济无法偿还则判家长30年有期徒刑. .
三.校外伤害老师则按刑法处置;
四.学生恶意辱骂老师,经教育处罚金200元,三次教育不改,责令退学.
五.成立专门机构,出现师德师风问题须先投诉,如不能有效处理,由教育统一个专门机构查办,经核实再对教师严厉处罚.

六.学生在课堂上殴打教师,如果教师无反抗或为求自保自卫,则老师无过错,学生将轻则1000元,流血伤害则最低一万元,住院毁容等则五万元,(注学生家长有监护人职责,必须赔偿承担后果,如拒不赔偿则判家长有期徒刑3年)
致残致死则按一.二条处理
司法解释:社会上提出尊师重教,必须得到有效落实,至少必须保障老师的人身安全,有些学生伤害到老师,危及到教师的人身安全,而家长不明事理,以家境困难为由,拒不接受处罚,也给公安机关造成实施障碍,那么教师将无任何保障。对广大学生教育也得不到有效教化,反而得到反面影响,这与胡总书记的构建和谐社会是相违背的。网友贴图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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